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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贺州国土告字[2017]10号)

时间:2017-05-16 13:30 来源:未知 作者:编辑007 []
贺州国土告字[2017]10号 2017-6-9

经贺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贺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HTC-2017-39 宗地总面积: 7461.39平方米 宗地坐落: 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信联村A-1地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3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54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655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场地平整:现状条件 基础设施:现状条件 起始价: 655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7年07月01日00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12日10时00分 备注: (一)总投资额:按照投资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总投资额开发建设。(二)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三)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高于20%。(四)出入口方向:东面。(五)建筑后退控制线:东面退道路红线不低于5米,南面退用地界线不低于3米,西面退用地界线不低于3米,北面退用地界线不低于3米。(六)停车位:机动车按1.0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并保证每户一个以上进行设置。(七)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挂牌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30天内必须缴纳不低于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缴清。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必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八)开工建设前,竞得人须自行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所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供地政策。(九)开工建设前,竞得人须自行办理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并按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十)其它方面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宗地编号: HTC-2017-40 宗地总面积: 9347.91平方米 宗地坐落: 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信联村A-2地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3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54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843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场地平整:现状条件 基础设施:现状条件 起始价: 843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7年07月01日00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12日10时00分 备注: (一)总投资额:按照投资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总投资额开发建设。(二)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三)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高于20%。(四)出入口方向:西面。(五)建筑后退控制线:东面退用地界线不低于3米,南面退用地界线不低于3米,西面退道路红线不低于5米,北面退用地界线不低于3米。(六)停车位:机动车位按1.0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并保证每户一个以上进行设置。(七)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挂牌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30天内必须缴纳不低于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缴清。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必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八)开工建设前,竞得人须自行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所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供地政策。(九)开工建设前,竞得人须自行办理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并按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十)其它方面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 一)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以下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存在银行资信不良记录的;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存在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仍存在欠缴贺州市本级土地出让价款的;在贺州市本级范围内被认定存在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二)竞买人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时,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不存在上述行为以及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三)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前须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作为参与本期网上交易活动的身份凭证)。(四)符合以上竞买条件并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6月16日2017年07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gxgtjy.com/)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6月16日2017年07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gxgtjy.com/)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7月10日19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7月12日09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gxgtjy.com/)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HTC-2017-39 号地块:2017年07月01日00时00分2017年07月12日10时00分 ;
HTC-2017-40 号地块:2017年07月01日00时00分2017年07月12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竞买申请人须于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7月10日凭数字证书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7月10日(报名截止日)19时00分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不收取现金)汇入网上交易系统提供的竞买保证金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本期出让活动挂牌报价时间为2017年7月1日00时00分 至 2017年7月12日10时00分。注:以上的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时间为准)。(三)地块具体信息详见本期公开出让文件,可在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gxgtjy.com/)自行下载。(四)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74-5268002。查询网址:http://www.gxgtjy.com/(网上交易系统)。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74-5268002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贺州市国土资源局
热门标签: 贺州市,贺,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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